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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审批管理暂行办法(修订)

信息来源:财务处 发布日期:2019-12-31


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

为了加强学校财务报销审批权限管理,规范财务审批程序,简化财务报销手续,提高工作效率。根据《会计法》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《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》《湖北省省直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学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,在调研的基础上,对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管理方法》进行了修订。

一、报销审核、审批原则

(一)归口管理、签批负责原则。经费的审批,实行谁签字谁负责,报账凭证上的所有签字人员,对报送事项和经费使用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合规性负责。限额审批,按照支出额度的不同,适度确定各级签批人权限,签批人对签批事项及其结果承担相关责任。

(二)预算支出、刚性约束原则。学校预算一经下达,各部门、院系都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开展经济活动,不得随意调整预算项目和经费指标,不得签批超预算和无预算项目的经费,做到“无预算,不支出”。

(三)依法审核、严格监督原则。财务处根据部门职责,统筹协调和安排资金,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、监督管理。签批人对所签批事项,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党委书记、校长、分管校领导、纪检、审计以及教职工的监督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本办法适用于学校账务报销、基建账务报销、工会账务报销、食堂账务报销等,不含横向科研经费代理记账报销。

三、审批权限和额度

(一)预算内支出审批权限和额度

按1万以内;1万元(含)以上,5万元以内;5万元(含)以上,20万元以内;20万元(含)以上,100万元以内;100万元(含)及以上5个报销额度,确定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限(见附件2)。往来款项退还,由业务部门审核确认后,按合同执行。

(二)不可预见费及预算外支出审批权限和额度

按10万以内;10万元(含)以上,50万元以内;50万元(含)及以上3个报销额度。确定不可预见费及预算外支出的审批权限(见附件3)。

无预算不支出,无重大突发事项,原则上不使用不可预见费。重大特殊情况须使用不可预见费,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,财务处负责人核准,分管校领导审核,履行资金的审批程序后实施。

四、报销审核、审批流程

报销审核、审批流程按“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单”(见附件4)格式办理。报销单由报销人填写,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交由财务处进行预算经费来源和会计要素审核,审核通过后,再按审批额度权限办理后续审批手续。

五、报销类别和会计要素

按不同类别业务性质,确定财务报销会计要素(见附件1)。

六、其他

(一)湖北幼教科技开发公司、省实验幼儿园食堂参照本办法单独制定财务审批权限规定。

(二)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行,此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,以本办法为准。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。





附件1财务报销会计要素.docx

附件2预算内支出审批权限和额度.docx

附件3不可预见费、预算外支出审批权限和额度.docx

附件4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财务报销单.docx

 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21年12月20日印发